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教务处拟开展2020年度学校教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奖励工作,本次学校教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奖励按照《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校字〔2020〕51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时间
本次统计的教科研成果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类别
1.期刊论文
三类及以上(属于三类学报除外)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扫描件);四类论文知网检索不到的须提供原刊一本;一类论文须提供原件(或电子期刊原文)一份。
2.专著和教材
专著和教材必须为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且专著的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须明确编写职责和编写工作量,国规教材还须提供立项文件(扫描件)。专著和教材须提供原件一本。
3.专利、软件著作权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须提供授权证书扫描件。
4.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艺术类获奖作品
提供成果奖的获批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5.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标准、教学标准
须提供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证明(扫描件)。
6.教科研项目
2020年度立项(以立项批文为准)和2020年度结题(以结题批文或公示为准)均可申报;横向课题、成果转让以2020年度实际到账金额实施奖励(以教务处备案为准,无需申报)。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和结题的教科研项目(省级质量工程、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教研项目)无需申报。其他教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或结题材料的扫描件。
7.实验实训样机
提供专家论证和应用实际教学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流程
1.教职工申报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到所属二级学院(部),由二级学院(部)负责初审,审核无误打印汇总统计表一份,经办人和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科研科,同时报送相关原件和扫描件,汇总统计表电子版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教科研科机电邮(jky@ahcme.edu.cn)。
2.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
3.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教务处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扫描件格式为PDF,扫描件要清晰、完整。不能提供检索报告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扫描件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
2.多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部门负责申报,其他参与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3.附件1统计表格中工作表1-7分别统计期刊论文、专著教材、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艺术类作品获奖)、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教科研项目、咨询报告(技术标准、教学标准、实验样机)。以上表格均有填表说明和填报范例,请务必按照说明认真填写。
4.2019年有遗漏未申报的教科研成果,申报时在备注栏备注“补报”,补报的成果不纳入2020年教科研工作量计算,仅给予奖励。
5.统计范围内的成果要做到应报尽报,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造成的后果自负。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科研科联系,联系人:王江平,联系电话:5975060 。
附件: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xls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