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7号)和《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学院开始启动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见附件包。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第一次申报者请先注册)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申请评审书》中“经费预算”须依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包)进行填写。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支出总额的30%。
2.报送时间及要求
我校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9日,并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上班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到教务处教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0553-5975060
电子信箱:jky@ahcme.edu.cn
五、注意事项
1.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没有数量限制,申报前务必仔细阅研教社科司函〔2018〕1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申报质量。
2.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申请评审书简要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请务必仔细审核,避免在此环节被淘汰。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本次项目申请者可能影响2019年安徽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和2019年安徽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的申报,请申请者务必考虑清楚。
教务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