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社科规划办〔2023〕15号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结项鉴定等工作,现需对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评审专家进行增补并补充已有专家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要求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 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
3. 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
4. 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有关要求
1. 对已有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系统中的专家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已调离或长期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专家,或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从“专家用户信息”中直接删除。
2. 补充专家信息。经审核保留的专家,信息不全的需通知专家补充有关信息,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联系方式、科研情况等信息,以便准确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并进行项目发审(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将从项目评审专家中删除)。
3. 增补评审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通过管理系统“评审专家注册”提交信息,注册信息经所在单位和省规划办两轮审核通过后,专家即能收到系统发送的登录密码。
4.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专家信息更新完毕。
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李金玲,联系电话:0551—62608961。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