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学术成果登记备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内部治理,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5[61]号文)文件要求,特发布本通知。

一、适用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发表、出版、取得授权、完成登记的学术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1、论文。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的文章,本校教职工作为论文第一作者,以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

2、专著。专著必须为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本校教职工作为第一作者,以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专著。

二、备案流程

1、学术成果负责人组织全体署名作者(完成人)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成果登记备案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科研主任对学术成果进行汇总,填写《2025年上半年学术成果登记备案汇总表》(附件2),经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科研处,电子档发至邮箱0120250016@ahcme.edu.cn。

3、请相关教师于7月4日前提交学术成果登记备案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的学术成果在应用于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干部选任及奖励评优等各类评定时应提供《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成果登记备案表》作为佐证材料之一,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的学术成果不予认定。


附件: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成果登记备案表

          2.2025年上半年学术成果登记备案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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