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推动项目团队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启动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与阶段检查范围
1.结题验收:2023年及以前由安徽省教育厅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所有到期、延期结题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阶段检查:2024年度由安徽省教育厅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
(一)基本要求
1.完成了项目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研究目标和任务。
2.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做好项目经费报销和决算工作。项目结题后,项目结余资金将不能继续使用。
3.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http://srp.ahjzu.edu.cn/),通过系统申请结题后自动生成项目结题报告。请拟结项的安徽高校科研计划项目主持人登录服务大厅,选择高校科研计划编制--项目结项登记,按要求填写信息,选择“暂存并下载结项报告”导出结题报告,并附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结题成果等支撑材料。
4.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支撑材料(合并一个PDF文档)、科研反哺教学应用案例(案例与实施的科研项目相关,鼓励将新技术、新模式、新标准、新场景等及时转化并应用到教学实践中,教学应用案例材料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其中项目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需要财务处盖章。项目负责人需要准备结题验收汇报PPT,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2-6。
(二)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结题材料一律中缝装订或胶装成册(A4纸张、一式2份,白色封面),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分开装订。
2.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2份、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最迟于2025年11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并将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徽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格式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
三、阶段检查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书的预期研究目标和任务,如实填写《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阶段进展报告》(见附件7)。
2.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做好项目经费报销工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校园网办事大厅(业务直通车-财务资产-财务查询)查询。填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见附件6)。
3.所有阶段进展检查材料均要上传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http://srp.ahjzu.edu.cn/)。
(二)阶段检查材料提交
1.纸质版材料包括:进展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表、成果附件(模板见附件8)。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张,左侧装订,无需胶装。最迟于2025年11月17日前报送科研处,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徽高校科研项目进展报告”格式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进展报告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院部审核盖章。
2.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选择高校科研计划编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填报,按要求上传进展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表、成果附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等材料。
四、验收方式
邀请专家进行评审与鉴定,评审时间待定。
五、注意事项
1.延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到期项目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需提交延期申请(模板见附件6)。
2.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结题之日起半年内进行整改,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果再次验收未通过,项目作撤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结题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3.对于无正当理由终止项目的,拒不结题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项目作撤题处理,项目负责人今后将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的其他任何科研项目。
4.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阶段进展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凡发表的成果没有标注项目来源(包含“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均不予认可。
5.若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系统登录密码遗忘,可联系科研处重置。
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5970560(内线5560)
科研处邮箱:kyc@ahcme.edu.cn
附件: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资料包
科研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