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号)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现开展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教学单位须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含校内兼课)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署名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组织实施
(一)个人自查
论文作者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被撤稿情况,并填报《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
(二)教学单位核查汇总
各教学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个人提交的自查表,填报《科研论文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无撤稿情况也需要填写汇总表,纸质版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如存在被撤稿情况,核实撤稿原因,学校学术委员会将根据撤稿论文自查情况,对自查出的撤稿论文开展调查核实,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责任单位。个人自查表由各教学单位留存备查。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性,认真布置此项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如在本次自查中,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要求,一经发现,将予以从重处理。
2.各教学单位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组织学习科研诚信相关制度,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照片汇总成一个PDF文档,电子版即可,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附件1各二级单位留存),将《科研论文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kyc@ahcme.edu.cn,纸质档报送科研处(雨耕楼906室)。
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5970560(内线5560)
附件1:科研论文自查表
附件2:科研论文自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3: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