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二级学院(部门)、全体师生:
为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内部治理,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5[61]号文),特发布本通知。
一是鼓励将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同等情况下,鼓励优先选择由我国主办、科学数据在国内本地化存储、出版传播过程自主可控的高质量期刊。
二是论文发表后,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等,保证科研过程可追溯。应当妥善保存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实验记录、实验数据、文稿、图表、影像、代码、样本保存记录、伦理审批材料、授权使用书、知情同意书、投稿记录、同行评议意见及作者答复、论文修订记录、与期刊编辑沟通记录、有关财务凭证、合作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验的服务合同、送样清单、实验(检测)报告。
三是科研工作者在学术论文文本撰写、数据统计分析、图表绘制、排版校对等过程中使用了人工智能工具的,应当严格按照所投稿期刊规定进行声明、披露。一般不得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代表作者观点的论述。
四是学校实行学术期刊预警制度。本年度被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为“预警期刊”。不建议在“预警期刊”上发表论文。预警期内向“预警期刊”投稿并发表的论文应用于各类评审评价考核时,应当予以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单独开展实证核验和学术评议。
五是学校实行学术期刊黑名单制度。学术委员会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学术期刊“黑名单”,将一批管理和学术信誉较差、科研失信风险较高、商业利益至上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调整。学术期刊“黑名单”公布后仍向“黑名单”内期刊投稿并发表的论文,在学位申请、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干部选任及奖励评优等评定中不予认可,且不得报销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
六是学校建立科研成果发表管理制度。要求全校科研工作者在论文发表后一定期限内,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成果登记备案表、诚信承诺书等进行备案。2025年1月1日后发表的论文都需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备案。每学期期末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的学术成果备案登记表统一提交到科研处。未经登记备案的公开发表论文在项目评审、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干部选任及奖励评优等评定中将不予认定。
全校师生要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艰苦奋斗、科学报国的优秀品质,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自觉维护国家科技安全。要以支撑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建设安徽“三地一区”为己任,坚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着力攻克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核心技术,以高水平科研工作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